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投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組于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2月3日對六安市龍河公園景觀改造工程結算進行審核,2020年12月13日至2021年1月18日紀檢監察部對該項目進行了復審,審核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位于六安市龍河公園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綠化用地整理、土方填筑、苗木種植及養護(養護期二年,三級養護)、公園內的景觀提升及改造、給排水改造、新建公廁等。建設單位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監理單位為安徽同方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經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為安慶市宜城園林綠化有限責任公司。合同價6982061.69元。結算送審價6985691.57元,開工日期為2016年5月12日,竣工日期為2017年1月12日,工期總日歷天數120天。
延期原因建設單位出具延期說明,非施工方責任。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施工單位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
2、工程竣工驗收表、業主提供的工程量確定清單、施工單位報送的結算書;
3、會議紀要、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
4、現場踏勘記錄;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審減部分合計911732.43元。
(一)審減部分合計851835.07元。
1.栽植香樟、銀杏、櫻花、紫薇工程量合計審減8070.78元;
2.栽植垂柳、觀賞梅、金桂、海棠工程量合計審減1845.74元;
3.栽植獨桿紅葉石楠、碧桃、欒樹、烏桕、楓香、白玉蘭、紅玉蘭工程量合計審減9571.99元;
4.栽植日本晚櫻、狼尾草、馬鞭草、法青、金雞菊、大草萱花、金森女貞、紅葉石楠、毛鵑、千屈菜工程量合計審減51555.05元
5.由于綠化苗木審減相應扣減綠化養護費,合計審減10000.45元;
6.木棧橋現場未實施審減2653.29元;
7.塑木平臺二現場實際施工為大理石鋪裝,審減8209.65元;
8.塑膠活動場地工程量審減13070.34元;
9.長廊花崗巖地面工程量審減7634.34元;
10.長廊挖基礎土方、基礎土方回填、獨立基礎工程量審減14085.39元;
11.新建園路工程量審減12789.38元;
12.汀步工程量審減1539.07元;
13.淺草溝未按圖紙設計做法施工,審減206363.47元;
14.磚砌排水溝、出水口工程量審減35706.68元;
15.設施標志牌工程量審減2080元;
16.簽證增加水上公園拱橋臺階維修不在招標范圍內,不應在此項目內結算,審減47617.37元;
17.送審未扣除預留金,審減300000元;
18.審減額超10%部分扣減審計費3005.21元;
19.以上其他項目、措施項目費、規費、人工費調整、稅金等,合計審減116036.87元;
(二)復審審減部分合計59897.36元。
1.扣除景觀工程園路面積,合計扣減2238.84元。
2.扣除金森女貞、紅葉石楠、細葉麥冬工程量,包含規費稅金合計扣減55913.94元。
3.審減額超10%部分扣減審計費1744.58元;
四、審核結果
六安市龍河公園景觀改造工程結算送審價6985691.57元,審定價6073959.14元(審減911732.43元)。
建議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安慶市宜城園林綠化有限責任公司按上述審核結果6073959.14元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