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投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組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對六安糧食產業園改造利用項目-室外供電工程進行了預算審核,審核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為六安糧食產業園改造利用項目-室外供電工程(現改為六安海關辦公樓),主要為從康寧小區10KV支線處下火至現海關辦公樓新建歐式箱變處,箱變為400KVA,內配有兩臺高壓柜、3臺低壓柜,從桿上至箱變的電纜為YJV22-10-3*50,電力排管為PE160,電桿上設真空斷路器一組,以及相配套的箱變基礎、電纜頭制安、土方挖填等。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設計單位為安徽省城市綜合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預算編制單位為安徽振興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預算送審價為287,040.31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本工程的設計文件;
2、計價依據: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標[2017]191號文發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
3、人工費執行標準: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標[2017]191號文發布的《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工日單價按140元/工日計算。
4、稅金執行標準:根據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造價(2019)7號”文發布的通知,稅率按9%計??;
5、材料價格依據:執行六安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公布的2020 年第11期《六安建設工程造價》及市場詢價。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審增部分合計0.00元
本工程無核增項目
(二)審減部分合計12,874.82元。
1、400KVA歐式箱變設備費有誤,核減9,501.51元;
2、10KV避雷器定額價格有誤,核減1,903.98元;
3、桿上電纜保護管定額組價有誤,核減235.62元;
4、不可競爭費、稅金等調整,核減1,233.71元。
四、審核結果
六安糧食產業園改造利用項目-室外供電工程,預算送審價287,040.31元,審定價274,165.49元(審減12,874.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