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投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組于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12月10日對六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取水泵站、場地平整等工程結算進行審核,審核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六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取水泵站、場地平整等工程位于裕安區城南鎮境內,工程主要內容為:新建取水泵房、進場道路、護坡、場地平整、供水管、排水管及取水設備設施安裝等。建設單位為六安市環境衛生管理處,監理單位為六安市建工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經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為浙江國陽建設有限公司。合同價8519150.13元。結算送審價8519150.13元,合同開工日期為2012年8月25日,合同竣工日期為2012年12月24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20天。實際開工日期2012年9月17日,2014年9月正式完工交付使用,延期原因建設單位提供延期說明,因管道鋪設涉及臨時用地補償及農作物收割周期原因導致。
本工程未組織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單位出具情況說明是由于浙江國陽建設有限公司在施工過程中公司破產,無法提供相關資料,導致企業無法辦理竣工驗收相關手續。同時建設單位出具說明本工程于2014年9月交付使用,到目前為止,工程及設備運行平穩,未發現工程質量等問題。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施工單位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圖紙;
業主提供的招標文件、工程量確認單、項目情況說明、施工單位報送的結算書;
現場踏勘記錄;
人工費工日單價按57元/工日計算,稅率按3.539%計取。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審減部分合計799151.31元。
混凝土道路工程量審減153m,審減239980.14元;
因道路工程量審減,扣減相應土方工程量;審減25778.46元;
護坡工程量審減11030.58m2,審減147545.4元;
塑料管道鋪設工程量審減879.4m,審減269791.64元;
取水泵房磚砌臺階花崗巖面層未實施,審減6617.51元;
取水泵房防盜門工程量審減1樘,審減869.63元;
綠化噴播結縷草、香樟工程量審減47772.86元;
以上其他項目、措施項目費、規費、人工費調整、稅金等,合計審減60795.67元;
四、審核結果
六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取水泵站、場地平整等工程結算送審價8519150.13元,審定價7719998.82元(審減799151.31元)。